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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农业银行测算,以“1+6”行业模式为例,如果扩展到全国范围,2013年地方政府收入将减少1200亿。
“营改增”改革从点到面,逐渐向全国各行业推广。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7日联合下发通知。今年8月1日开始,运输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另外广播影视按6%税率征收增值税。但中国建筑有关财务人员对南都记者反映,建筑等个别行业“营改增”后,税收可能不降反增。此外,多位业内人士也指出,“营改增”可以减轻税负、促进企业发展。但部分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或减少,营改增或倒逼改革,下一步或将调整税收在中央和地方的分成,并为地方政府寻找新的税源。
试点扩至全国减税明显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7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8月1日扩容后的“营改增”试点涉及的应税服务将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税率方面,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之外的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对于新纳入试点的广播影视服务业,《通知》明确将其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该行业将等同现代服务业按6%税率征税。
资料显示: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属于流转税,2012年在全部税收收入中占比为26.3%和15.7%,分别为第一和第三大税种。“营改增”推广中,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在原来17%、13%基础上,又增加11%和6%两档。
从2012年以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行业范围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中国农业银行的研报显示:“营改增”总体减税效果明显。“营改增”正式启动一年多以来,截至今年2月底,试点企业共减负550亿元以上,95%的企业实现减负或税负无变化,纳入试点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实现减税,减负程度平均达40%。
据相关测算,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兴业证券研究员张忆东(微博)分析:“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总交易金额×营业税率超过最终产品价格×增值税率的话,营改增就能降低企业的税负。”
个别行业“营改增”税收反增
但实际上,个别行业营改增,会增加税收。张忆东表示,具体到建筑业营改增的分析:按照适用税率11%计算,营改增之后,“园林工程”、“工业工程”将因营改增而出现略微税负增加。小规模纳税人由于适用的简易增值税征税率为3%,和营业税率相同,因此税负不变。
“国家税务总局一开始调研,认为建筑行业增值税定11%,但住建部认为不符合建筑业实际情况。原本计划今年推广,结果目前也没有动静。实际上,建筑业不是地产行业,利润很薄,增加一个点的税收就受不了。”对此,中国建筑有关财务人员昨日对南都记者解释说,“营改增后,可消除一些行业重复征税等问题,在企业有可能赢利的情况下才进行征税,原本是想给企业减税。但实际中,建筑行业存在从一些地方个体户采购钢筋水泥沙石等建筑原材料,而对方无法提供发票的情况,建筑行业进项税额实际变小所以吃不消。所以按照11%征增值税偏高,按照6%征可能又偏低。”
该人士指出:相对而言,银行等金融系统推广“营改增”更为顺畅。
税收分成或调整
此外,“营改增”的另外一个阻力来自于地方政府税收实际减少。在增值税征收中,75%划归中央政府,25%划归地方政府。而营业税征收中,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归中央政府,其余的归地方政府。
中国农业银行研报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北京市政府由于去年9月份实施“营改增”而减少的税收累计为70 .9亿元。据测算,如果“1+ 6”行业模式扩展到全国范围,2013年地方政府收入将减少1200亿。
中国建筑财务人员分析说:下一步可能会调整税收在中央和地方的分成,为地方政府寻找新的税源、完善增值税税制。“有传闻说是把房产税划归给地方,但这是个双刃剑,房产税推出后,地就不好卖了。土地财政受影响。”
“营改增扩大倒逼增值税改革。”民族证券分析师高谦指出,“以2012年财税数据为例,若营业税完全被增值税所代替,则地方政府营业税将比原来少11810 .65亿元,这意味着现有增值税比例需要提高到50%才能抵补地方营业税的减少。”
此外,他认为在财税制度进一步优化中,应调低增值税标准税率,增加直接税的征收力度,包括财产税、资源税等,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弥补增值税下降造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下降,而更重要的在于直接税种的征收能更好地发挥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分配和财产分布,从而有利于税收的社会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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