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注册
- 在线投稿
- 在线支付
- 在线订阅
专家表示,需要进一步完善营改增政策细则
营改增“双扩围”进入30天倒计时。根据营改增继续扩大试点线路图,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将从12省市扩至全国,行业将扩至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减税规模预计全年达三千亿元。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现阶段非试点地区税务机关正紧锣密鼓地为迎接营改增新政策的施行做着准备。国家税务总局也从6月中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调研活动,核心内容包括调研今年税收收入以及督促各地注意营改增扩大试点之初的风险防范问题。
“此次营改增试点的扩围实现从地区试点向行业试点的转变,消除了政策‘洼地’,也基本取消差额征税政策,体现公平的税制原则。”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过,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操作层面的难点,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细则。”
胡根荣提醒企业要及时应对营改增政策变化,以便有效获得最新的政策讯息。
“8月1日扩容后的营改增试点涉及的应税服务将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等。此前针对大部分行业采取的差额征税政策将被取消,但这些行业中仍然存在一些企业购进营业税应税服务的现象。”胡根荣举例称,比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商支付的保险费用、会议展览服务供应商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船舶代理企业向境外船东支付的代收国际海运费等,这些费用究竟能否从应纳增值税中扣除,目前政策尚未提及,有待观望。
“现在大家一提营改增就想到能给企业减多少税,但我们更应该从财税制度完善的角度来看待营改增的意义。”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副主任岳树民教授表示,营改增试点全国扩围之后,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说税率的精简,营改增扩围之后,增加的这部分增值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如何分配。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物流工程与管理杂志社(湖北)有限公司联系。未经物流工程与管理杂志社(湖北)有限公司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物流工程与管理杂志社(湖北)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芙蓉路1号华中智谷C3办公楼2楼 邮编:430050
电话:027-82619220 传真:027-82619220 网址:www.leam.cn , www.wlqk.net
Copyright © 2010 物流工程与管理杂志社(湖北)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鄂ICP备14002362号